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南海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佛建发〔2020〕17号)、《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2020年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办〔2020〕49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佛山市南海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4月26日
(联系人:钟暾,联系电话:86231980)
2020年佛山市南海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刻吸取顺德区“6·5”、南海区“11·8”两起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称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持续提升在建工程相关责任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开展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工程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坚决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我区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底数和安全生产现状,建全有限空间监管台账,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确保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做到“七不”(①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②未经审批不作业;③未经培训演练不作业;④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作业;⑤没有监护不作业;⑥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作业;⑦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整治对象
本次整治的在建工程有限空间是指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基坑、地下室、地下工程、地下管沟(道)、地坑、地窖、水池、水井、人工挖孔桩、地下室、污水厂(污水泵站)等。
四、整治内容
(一)落实工程各方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相关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发包单位要对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有限空间施工作业进行协调和管理。
2.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工程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根据作业方案和工程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监理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检查,严把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关,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和职责。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制定作业方案。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工作要求、工艺流程、作业环境以及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等人、机、料、法、环等多方因素,分析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的作业方案,方案需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工作流程、具有风险辨识能力、知道自救和互救知识。必须接受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培训教育且合格。
四是加强风险管理,建立管理台账。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项目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保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做到“七不”,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所处位置,采取适宜的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判定作业风险是否可能导致的缺氧窒息或富氧、硫化氢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危化品(及苯)中毒、爆燃、其他危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暑、淹溺、掩埋、灼烫)等。
(二)加强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1.严格进入管理。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审批同意,不得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
2.加强现场作业管控措施。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开始前,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全面准备到位,相关作业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装备必须全面备齐。
(三)加强应急管理
1.应急准备。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正确配备合格的呼吸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等相关应急装备和器材。配备的应急救援装备及器材应建立台账,需定期检测、校验,相关检测、校验记录(报告)应建档保存。
2.应急演练。施工单位应组织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的专项培训及演练,相关人员必须掌握现场救护基本知识、遵循“三先三后”基本原则;掌握应急预案内容(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并形成演练记录。
3.应急救援。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发出警报,并选择最佳自救方式自救。现场负责人必须冷静组织施救,立即报警,当作业人员中毒、昏迷,无力报警或逃生时,监护人员应采取正确行动,对受伤者及时作出适宜的处理。救援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防护,借助应急救援装备,安全快速地将发生意外的人员救出有限空间。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12月)。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12月)。各镇(街道),区监督站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排查,彻底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工程项目的数量、位置和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填写并完善《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见***),督促工程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彻查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三)督查抽查阶段(5月起至12月)。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将结合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等形式,在企业自查、各镇(街道)及区监督站专项排查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对区内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在建工程进行抽查。
(四)总结阶段(11月25日前)。各镇(街道)及区监督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按时报送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领域广、行业部门多,作业环境复杂、安全条件差、交叉作业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偏弱,整体安全水平偏低,事故风险偏高,且施救不当极易造成事故危害后果扩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工作措施
各镇(街道)及区监督站要严格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做到行动有方案、检查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确保监管工作成效。要多措并举,在抓好人员培训、专家指导、培树典型等正面引导工作的同时,对拒不整改隐患、隐患整改不力甚至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善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措施,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镇(街道)及区监督站在监管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特别是对项目层层转包分包又没有履行承包商安全管理责任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放过、绝不姑息加大事故案例警示和惩戒力度,提升事故惩治效果的影响力。
(四)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报送相关数据
各镇(街道)及区监督站要加强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同时,各镇(街道)要将情况报告给同级安委会。各镇街门及区监督站请于4月29日前完善《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见***)和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报我局质安科。11月24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最新的《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报送至我局质安科。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xlsx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南海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