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修订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兴文县修订完善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日前,四川省兴文县印发修订完善后的《兴文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议事规则》指出,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作用,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特对《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议事规则》指出,联席会议在县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9家单位。并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以及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议事规则》强调,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召开全体会议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会议通知、议题、需要会议讨论研究的相关材料送联席会议成员,并通知需要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议事规则》要求,联席会议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作者姓名:王联伟
作者单位:兴文县审计局
作者电话:0831+8822523;181****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