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南海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主动公开 南府办函〔2017〕3***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佛山市南海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6〕56号)相关规定,我区决定成立佛山市南海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顾耀辉 区长
常务副组长:蔡汉全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李毅佳 区委办、区府办常务副主任
洪巨涛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盘 石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常务副局长
徐巨成 区审计局局长
梁全财 区公资办主任
李恂瑜 区金融办常务副主任
陈任飞 中国人民银行南海支行行长
麦绍强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常务副局长
张志军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常务副局长
冼树雄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岑灼雄 桂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厚祥 九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关海权 西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应统 丹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文富 狮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伟明 大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谭艳玲 里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主任:洪巨涛(兼),副主任:韦伴玲(区财政局副局长)、邓颖枫(桂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傅伯景(九江镇党委委员)、冼留胜(西樵镇副镇长)、邓伟航(丹灶镇副镇长)、吴淑仪(佛山高新区财政局局长、狮山镇党委委员)、罗丽燕(大沥镇副镇长)、何宏图(里水镇副镇长)。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日常工作,统筹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当我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指导。
2.负责贯彻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文件规定,完善本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
3.负责召集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协调区、镇(街道)相关部门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