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佛山市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档发〔1997〕24号)、广东省档案局、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档案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档发〔1992〕9号)精神,应广大档案员要求,佛山市档案局、顺德区、南海区、禅城区档案局定于2010年8月30日开始在佛山广播电视大学举办2010年佛山市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学员主要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和三水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开设《档案工作概论》、《文书档案管理》、《科技档案管理》、《档案保护》、《档案利用与服务》、《电子文件管理》6门专业课程;经考试合格者,由佛山市档案局发给“佛山市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二、学习时间:第一期上课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9月10日。学习时间为10个工作日。第二期上课时间为2010年9月6日—9月17日。学习时间为10个工作日。第三期上课时间从2010年9月13日开始。学习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报到时间、地点及收费:报到时间第一期为2010年8月30日上午8:40—11:40和下午2:40—5:10;第二期为2010年9月6日上午8:40—11:40和下午2:40—5:10;第三期为2010年9月13日上午8:40—11:40和下午2:40—5:10。地点为佛山广播电视大学(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9号);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档案人员岗位培训收费标准等问题复函的通知》(佛价〔2008〕212号)文的规定,收费为每人690元(含培训费、学费、书杂费等),需要食宿的学员另收住宿费、伙食费(每人130元/天)。报名时请交半身大一寸照片2张。
四、请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和三水区档案局通知所属的学员按时报到,如若不能参加的,请于8月27日前致电顺德区档案局、南海区档案局和禅城区档案局。
第一期联系人:廖湛明、卢应锋、胡文志、梁结芬 联系电话:22830728、22830720、22830723、22830722,传真电话:22830707。
第二期联系人:刘秉忠 联系电话:86229618,传真电话:86229618。
第三期联系人:招洁文、蒋中平 联系电话:83280995,传真电话:83382944。
此通知可在佛山市档案局、顺德区、南海区档案局和禅城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