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佛山市南海绿满园家居厂)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佛山市南海绿满园家居厂: 经调查,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田景友等3名劳动者2019年10月的工资。我局于2019年12月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南人社监令字〔2019〕4-44号)。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单位,且本案已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处理,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公示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南人社监令字〔2019〕4-44号)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日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南人社监令字〔2019〕4-44号 被责令单位:佛山市南海绿满园家居厂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上金瓯渡滘村渡二海滩自留地丽芳厂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5L734041481 经营者:彭子文 你单位在工资分配方面违反国家和我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未及时足额支付田景友等3名劳动者2019年10月的工资。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上述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佛山市南海绿满园家居厂劳动者花名册及工资表》等证据证明。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足额支付田景友等3名劳动者2019年10月的工资。 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指令书之日起三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樵分局。 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樵高路西樵广播电视站一楼停车场内西樵人社分局群众来访综合服务厅 联系人:陈北平、潘宇佐 联系电话:(0757)86808109、81003235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