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工作不停步筑牢防疫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黄梅县民政局在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力度,发挥社会救助兜底性作用,筑牢防疫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助力困难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加强兜底救助力度。密切关注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等困难家庭,尤其是独居的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要求各乡镇建立帮扶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人、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疫情防控期间,我县累计为30296名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发放救助金1265.9万元。另外,根据根据《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和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管理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66号)的要求,对城低保及特困供养对象,按照城市人员500元/人、农村人员300元/人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资金,累计发放资金958.1万元
二是加强对象精细管理。依托当前互联网平台,建立微信工作群,在线对各乡镇进行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组织各乡镇交叉对救助对象和联系帮扶人进行电话抽查督导,全面了解掌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的家庭生活状况及个人需求,及时将收集的问题反馈、指导乡镇落实整改,建立工作台账,实行精细管理。
三是加强福利院防疫管理。1月23日,疫情形式严峻,救助局提前部署,第一时间对在院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社会代养老人基本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禁止院民和工作人员外出、外人探视,已在院外工作人员、院民一律待疫情结束后返院;在院外机构内的特困人员生活费用由院按时支付;院内老人及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禁止聚集;每天两次对院内进行全面消毒,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早晚对院民和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建立台账。自2月14日以来,民政局又成立督查专班,严格贯彻县防指5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分散特困照料服务责任,要求全县21所农村福利院全面实行“硬封闭、硬隔离、硬管理”,截止目前,已全方面开展两轮督查,发督查通报3次;全县共有特困供养763人和代养老人在各乡镇福利院集中生活,未发生感染和疑似病例;农村福利院工作人员在岗135人,全部实行硬封闭管理,吃住在院内;院内生活、防疫物资全部按要求实行配送制,送达时停留在院门前待消毒后再搬入院。经统一核酸检测,工作人员无一例感染,院民检测结果正在陆续出报告。
四是加强政策落实。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工作职责,及时将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因探亲、旅游、访友等原因滞留在我县,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我局及时督促乡镇在核实困难后可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解决衣食住宿、个人防护、心理安抚等实际问题。截止目前救助滞留我县外籍人士23人,发放现金及物资总计5940元。
五是加强联动管理。严格落实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结合实际情况,为低保和特困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91.1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后续,救助局将继续贯彻落实鄂防指22号、66号、97号110号,以及鄂社救办1号、县防指51号等文件精神,以国发明电[2020]9号文件为抓手,研究部署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持续跟进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服务疫情防控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