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洲村委会新办公楼项目招标补充澄清通知书第02号
致各投标人:
现在就本次招标有关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答疑、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问题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都是采用现金缴纳,这样的局势造成我方施工单位需要垫资巨额来承接本项目。根据(佛建函[2019]359号文件)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可否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答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1,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7.3,履约保证金均以现金转账形式提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不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企业诚信(信用)评价等级第2小点里面(在2019年度内,至少十一个月的企业信用等级获得过A级),是否可以理解为2019年度内330日历天的企业信用等级获得过A级。
答复:否,至少十一个月应为2019年度内334日历天或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获得过A级。
二、其他说明:
1.本通知书是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所作出的补充、修改。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做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出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通知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其他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的内容为准。
3.本澄清、答疑通知是构成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此澄清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溶州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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