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获百万元资助
禅城区商标品牌推广资助办法正式实施,下月接受申请
记者昨日(27日)从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获悉,《佛山市禅城区商标品牌推广资助办法》(简称《办法》)已于2017年6月22日起正式实施,7月1日至31日禅城区工商部门将接受资助申请。
据悉,禅城区工商部门针对禅城区近年商标战略发展现状,对辖区内企业需求进行深入调研,同时在全面调研佛山各区资助情况后正式出台该《办法》。
禅城区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进一步拓宽资助范围。据悉,该《办法》不仅延续了2008年《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自主创新的意见》对驰名、著名商标进行资助的传统项目,还将集体、证明商标以及商标国际资助项目都纳入其中,从而将集体、证明商标以及商标国际注册的资助进一步制度化。
同时,《办法》也进一步提升资助额度。禅城区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较往年而言,《办法》将禅城区驰名、著名商标资助标准分别由一次性资助10万元、5万元提升到一次性资助100万元、20万元,集体、证明商标资助由一次性资助10万元提升到一次性资助50万元,同时对马德里注册、欧盟注册、单一国家注册及港、澳、台注册等商标国际注册分别进行了资助。
在办事流程上,《办法》也做了进一步简化。为了节约申报主体的时间成本,避免其由于各类资料审批而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走,《办法》对申报的流程进一步进行了简化与固化。《办法》规定申报人只需在禅城区市场监管管理局网站申报表,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区工商部门,待其初审后,再统一向区政府申请经费并及时发放给资助对象。
资助种类和标准
●驰名商标
对上一年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所有人,每件商标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著名商标
对上一年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商标所有人,每件商标一次性资助20万元。
●集体(证明)商标
对上一年注册为集体(证明)商标的商标所有人,每件商标一次性资助50万元。(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