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四项措施整治涉重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涉重企业环境监管,严厉查处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宿豫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四项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排查整治。
一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通过对全区工矿企业全面仔细摸底排查,确定全区涉重企业共有10家,其中电池制造4家、金属表面处理4家、皮革鞣制1家、冶金机电1家。主要污染元素为铅、铬。2015年铅、铬排放量分别为606.66kg、106.65kg。通过排查,及时准确掌握了全区涉重企业排污状况。
二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明确要求所有涉重金属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宿豫工业发展总体布局和规划要求,新建项目必须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指标等量替换制度,无总量指标的项目坚决不批。同时,在项目环评审批中,该区将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作为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科学确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严把源头准入关,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涉重企业落地。
三是强化污染专项整治。该区切实加强对涉重企业的执法监督检查,全面建立健全涉重企业环境管理档案、信息数据库、监督监察台账。另外,除坚持日常环境监察、监测制度外,该区强化政府部门联动,对技术落后的涉重企业,采取强制升级治理措施;对不符合区域规划的涉重企业,强制关闭和搬迁。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截至目前,全区10家涉重企业均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清洁生产审核,其中纳入《江苏省第十二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宿迁市楚霸体育器械有限公司、江苏省金枫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正有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10家涉重企业,均已安装重金属自动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持良好。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该区不断加大涉重金属污染企业督查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增加日常巡查检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坚持开展夜间突查、暗查和定期、不定期巡查,重点查看企业生产工艺、环保设施运转情况、涉重危险废物的保存及处置情况,现场指导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应急处置工作。对涉重企业存在的问题,逐一责令限期整改,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严防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同时,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在线监测台账,完备安全生产条件,对涉重企业外排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通过经常性的排查整治和指导,各涉重企业都制定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修订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配齐应急装备和设施,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全方位控制和消除污染隐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