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发出加强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拜祭管理工作的通知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逝者、悼念故人的传统节日,参与祭祀人数众多。为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推行文明祭祀和绿色殡葬,巩固我市清坟成果,防止和纠正乱埋乱葬现象。市民政局于
一要加大殡改宣传力度,营造文明祭祀氛围。4月份是全省殡改宣传月,全市各地要通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要掀起殡改宣传的高潮;要在各镇(街道)、村(居)委和人员较集中的公众地方和各墓园、山边路口等主要显著地方,设置宣传横额、标语或公告、派发宣传单张等,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宣传殡改成果对建设和谐社会重要意义,宣传文明祭祀、倡导绿色殡葬新风尚,努力营造殡葬改革良好社会氛围。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清坟成果。要确保100%的火化率不能降下来、新坟不能冒出来;要加强巡查,重点把关,确保己平掉的坟头不能重新垒起拜祭,做到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各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不得利用清明节期间进行跨地域打广告、宣传、推销骨灰格位、墓位等违规经营。
三要加强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制定周密的文明安全祭祀方案,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立即启动处理预案。要加强值班制度,切实保证清明节祭祀活动健康、安全、有序地进行。要在清明节期间,对殡仪馆、骨灰堂和辖区山头、墓地等群众集中祭祀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引导文明祭祀。要严禁重垒坟头拜祭,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措施,严防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各殡仪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为群众的文明祭祀活动提供安全、方便、优质的环境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