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单位无证经营将依法立案查处
记者李艳平 通讯员唐军报道: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领域“三打”工作,高明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底开始,展开为期2个月的餐饮服务行业无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及有效期届满后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需尽快申请办证。 早在8月2日,市食安委一行就随机抽取了元和寿司、老屋川菜馆2家餐饮企业进行实地检查;8月6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荷城分局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进行集中清查,摸排该地域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的基本情况,共检查无证餐饮单位23间,发出责令改正指令书23份。 该局有关负责人就表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落实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具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凡不办理或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而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该局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凡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位需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500平方米以下的则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对应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