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拟增19家私人中医医疗机构
佛山日报记者李荣华 通讯员何敏仪、陈焕儒报道:南海卫生局将在今年再增设19家私人营利性中医机构,具有佛山户籍、符合条件者在10月12日至16日可到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近日,南海卫生局网站发布《2009年再度增设中医门诊部、诊所的公告》。按公告方案,私人门诊部或诊所在各镇街拟新设19家,分别为:九江、丹灶和罗村各1家、西樵2家、里水和狮山各3家、大沥和桂城各4家。申请人须具有佛山市户籍,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医师资格证》,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领取《医师执业证书》,连续从事中医的临床工作5年以上,服刑者、在职者、吊销执照者和有2级以上医疗事故史未满5年者等除外。
按公告***的申请标准,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也各有标准。两者中医药治疗率都不得低于85%,在人员、房屋、设备、规章制订、注册资金也有细文规定。比如中医门诊部的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至少有4名中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至少有2名执业护士、1名中药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中医诊所的标准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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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门诊医保中草药3处调整
记者从南海政务信息网获悉,9月1日开始,南海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中草药方剂每剂费用报销标准、健康体检计入基金使用额度的标准和基金使用率已有调整,具体如下:1、中草药方剂每剂费用报销标准从原来5元调整为6元;2、提高型参保人健康体检费用按实际体检人数原每人20元调整为每人30元计入基金使用额度;3、保险年度内的基金使用率从90%调整为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