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高明区人事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根据《关于印发
一、招聘职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
佛山市高明区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共7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医学影像专业工作人员1名。
(1)相关专业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以上学历;
(2)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3)性别:女,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其他条件:有临床B超工作(1年或以上)经验优先。
2、财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1名。
(1)相关专业及学历: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2)户籍条件:高明区户籍;
(3)性别:女,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3、临床医学中医内科技术人员1名。
(1)相关专业及学历:中医内科学专业,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
(2)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其他条件: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是中医药防治老年脑血管疾病优先。
4、临床医学中医专业技术人员2名。
(1)相关专业及学历:中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以上学历;
(2)户籍条件:户籍不限;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5、护理专业技术人员2名。
(1)相关专业及学历:护理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或以上学历;
(2)户籍条件:高明户籍;
(3)性别:女,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其他条件:现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在二级或以上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4年或以上。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 8月20日至 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局办公室(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48号二楼)。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同版)、报名费50元。
(4) 资格审查:由区卫生局同区人事局共同审定,审查合格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在区卫生局办公室,领取时间为 8月24日。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硕士专业经医院考核合格可免笔试。笔试时间待定(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并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7—88822039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局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