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开展中秋国庆双节节前环境安全检查暨行走大鹏专项检查行动
当前正值“中秋国庆”双节来临、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为全面加强“双节”期间环境监管力度,切实做好节前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着力排查风险隐患,根据《大鹏新区关于深化“补窗行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助力创建文明城市,9月24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分管领导刘武新同志带队前往大鹏新区餐饮、工业企业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和“行走大鹏”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先后检查了大通电路板(深圳)有限公司和大鹏古城东南村3家餐饮企业。经检查,发现大通电路板(深圳)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的阻隔措施不完善,2家餐饮企业存在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不到位的问题。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持续跟进后续整改情况。
刘武新同志强调,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跟进,要求尽快落实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要继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着力做好“城中村”餐饮企业油烟整治工作:一是要求餐饮企业设施清洗时应进行拍照记录存档,规范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的台账。二是全力做好“城中村”餐饮企业油烟整治的专项检查和验收工作,查漏补缺,务必保证各项治理内容达到验收标准。三是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尽快完善所发现的问题,防止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新区环境安全。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将继续落实“行走大鹏”专项检查工作,深化“补窗行动”,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体系,确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期间和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平稳推进,进一步强化辖区在管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有效提升新区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