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大鹏新区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工作的通知
大鹏新区阳光鹏程社工服务中心等9家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深圳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深民规〔2014〕3号)的有关规定,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将于2019年9月2日起对大鹏新区部分社会组织开展抽查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查对象
深圳市大鹏新区阳光鹏程社工服务中心
深圳市大鹏新区卓越社工事务所
深圳市大鹏新区日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深圳市大鹏新区三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深圳市大鹏新区东方戏曲艺术团
深圳市大鹏新区潜水协会
深圳市大鹏新区羽毛球协会
深圳市大鹏新区篮球协会
深圳市大鹏新区山地户外运动协会
二、抽查事项及内容
本次抽查事项包括:(一)内部治理情况;(二)规章制度情况;(三)依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重大活动及涉外活动报告情况,举办论坛、讲座、报告会、培训、调研活动情况);(四)登记事项变更履行手续情况;(五)财务状况;(六)年度报告情况;(七)信息公开情况;(八)会员管理情况(仅限社会团体)。
各抽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网址:http://www.dpxq.gov.cn/ztzl/ssj/qd/content/post_3237489.html)的***1《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抽查材料
请各抽查对象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备齐材料,以供查阅。
四、抽查方式
本次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抽查工作,***检查前会主动联系被抽查社会组织。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将采取询问被抽查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要求现场提供与检查有关的资料等方式了解情况。请各抽查对象安排至少1名负责人和指派至少1名熟悉具体业务活动人员参与抽查工作。
五、抽查原则
抽查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原则,抽查情况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被检查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检查,按要求提供相关检查材料。对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结果处理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依法查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予以公告。抽查发现问题的,视情形责令整改。发现存在违法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材料清单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9年9月2日
(联系单位: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联系电话:0755-28333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