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
为深刻吸取近期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新区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8月11日,新区应急管理局冯合昌局长带队,组织大鹏办事处应急办及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执法人员对大通电路板(深圳)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环节进行督促指导。
现场检查了该企业的有限空间、硫(硝)酸存储、易制毒仓库和生产作业车间等重点场所。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污水处理车间总配电箱前安全操作距离不足;二是部分危险化学品储存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及相关操作规程缺损;三是硫酸及高锰酸钾储存间存在雨水渗漏现象。检查人员当场将上述问题通报给企业,并责令限期整改。
检查结束,合昌同志与企业负责人交流强调:一是做在平时。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树立红线意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取、使用环节做到用时登记、用完归还,按量领用、按需使用;二是抓在关键。由于该企业靠山临海,要加强重点季节、时段的巡查检查工作,树牢风险意识,才能在恶劣天气、极端气候时经得起考验,守得住安全;三是管靠标准。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环境和设施设备要严格按照标准设置配备,要做到定期维护保养更新,墙体渗漏、设施陈旧等问题一律要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