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光明区购买汽车消费者发放电子消费券礼包的请示(2020年9月01日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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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根据《光明区“邂逅春天·约惠光明”主题消费活动方案》的工作安排,我局按照《光明区购买汽车消费者电子消费券礼包补贴申请操作指引》受理并核对了辖区8家限上汽车零售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资料,2020年9月0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有630名个人购车者及2家单位购车企业共计632名消费者符合申领标准,根据申领名单以汽车销售单价(含税价)的1%最高3000元的标准配置电子消费券礼包,电子消费券的满减比例及可核销商家范围等规则参照光明区第一批摇号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执行,电子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30天内有效,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现拟通过“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微信支付)”向632名在光明区购买汽车消费者发放1068700元电子消费券礼包并采取脱敏方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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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7:45: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