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2〕12号)及《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达市财监督〔202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根据省财政厅安排部署,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开江县财政局将对开江县国有林场、开江县中医院、开江县讲治中学和开江县梅家乡人民政府4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二、检查重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排查清理两项工作”,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聚焦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紧紧围绕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情况,采取查调结合的方式开展。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方面的内容,其中,应重点关注存量资金清缴、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
三、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四、检查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部署。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力配合,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程序,提升检查实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依程序开展检查,确保检查全过程留痕。突出工作重点,抓住问题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检查证据,确保问题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全面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切实强化信息公开。
(三)依法查处,推动整改规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被查单位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堵塞风险漏洞。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督促有关单位追责问责。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切实维护法纪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沟通,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审计、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国资等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相互通报检查名单,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加强过程沟通,及时通报检查信息,共享检查结果,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实效。
***:1.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财经纪律检查情况统计表
3.“小金库”情况统计表
***1会计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xls***2财经纪律检查情况统计表.xls***3“小金库”情况统计表.xls
开江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