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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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根据《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发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农业字〔2018〕436号)有关要求,我局动监所于2018年11月26日至11月29日对113辆生猪运输车辆进行备案登记管理,严格对车辆品牌、颜色、型号、牌照、车辆所有者、运载量、是否配备车辆定位***系统等信息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经核实,于11月30日向符合要求的100辆生猪运输车辆发放《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表》,并以局名义与生猪运输车辆承运人签订《生猪运输车辆承运人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承运人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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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3:35: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