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面加强建设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油品直配和施工扬尘防控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建设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油品直配和扬尘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新区建设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油品直配和扬尘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打赢蓝天保卫战,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直配管理工作方案》《大鹏新区2021年“大鹏蓝”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请新区各项目遵照执行。
一、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一)全面禁止使用冒黑烟或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参建各方应对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把关,逐项核对,禁止在大鹏新区内使用冒黑烟、超标排放、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使用未经生态环境部门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报审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在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要核验是否已在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编码登记,是否张贴有环保二维码,不符合要求的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办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环保二维码,满足安全环保等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监理单位应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应在非道路移动机械醒目位置张贴验收信息牌。不符合进场核查验收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得进场使用,已投入使用的必须清退。
(三)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台账。各项目应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台账,并在施工现场留存备查。台账中应包括机械类型、机械型号、进场日期、退场日期、生产厂家、产权属性、产权(租赁)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全面落实建设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直配
建设单位对本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直配工作负总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使用工作。施工单位为工程项目油品直配及使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工程油品直配措施的具体落实,各分包单位在总承包单位统筹下配合实施。监理单位要将油品直配及使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理范畴,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
三、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扬尘防控措施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履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做到“三个严格”。
(一)严格落实“六个100%”。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坚决做到施工扬尘防治“六个100%”,即:施工围挡及外架100%全封闭,出入口及车行道100%硬底化,出入口100%安装冲洗设施,易起尘作业面100%湿法施工,裸露土及易起尘物料100%覆盖,出入口100%安装TSP在线监测设备,全面加强施工扬尘治理,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实重点环节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建设工程重点环节和关键工序的管控措施。一是场地平整、基坑(基槽)开挖、土方回填等土石方作业阶段的围蔽、覆盖、洒水降尘措施;二是土方、建筑废弃物等外运阶段和运输环节的全封闭冲洗等措施;三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喷淋降尘措施;四是场地路面硬地化和绿化措施。同时,对各类长距离城市道路、市政管网等线性工程,要合理减少土方作业范围,分段施工。
(三)严格落实车辆出入制度。建筑工地车辆严格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即“无证车辆不准进”和“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未密闭车辆不准出,超装车辆不准出”。同时,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务必实现全密闭式运输管理。
四、严格执法,形成齐抓严管高压态势
(一)抓主体责任落实。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履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油品直配和施工扬尘防控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分工,全面、深入、细致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强化督导检查。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通过现场检查和远程视频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工地扬尘防治“六个100%”措施落实不力,进入工地车辆违反“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冒黑烟”车辆、渣土运输车辆超装、不密闭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排放和使用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罚,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