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惠文同志为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金平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任免名单
(2012年8月23日金平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惠文同志为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魏伟生同志为金平区司法局局长;
韩廷雄同志为金平区统计局局长。
任命:
张群同志为金平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 卫同志为金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麦泽龙同志为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钦文同志为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海涛同志为金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小红同志为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叶家川同志为金平区人民法院鮀浦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华敏同志为金平区人民法院岐山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运锋同志为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吴 卫同志金平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翁奕奇同志金平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魏伟生同志金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曾钦文同志金平区人民法院岐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叶家川同志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王华敏同志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黄运锋同志金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发崇、袁奕城、张斯豪同志金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林焕平同志金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朱文峰同志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林鹏生同志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接受辞去:
接受许创生同志辞去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