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应急和抢险救灾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应急和抢险救灾服务。
二、招标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文件(***: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应急和抢险救灾服务项目公开采购需求文件),请自行。
三、项目预算:80万人民币(报价高于预算价格以上无效)。
四、采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采购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二)采购供应商必须具有需求文件中的相关资质(提供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采购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供应商,不允许分包。
五、警示条款:应急管理局有权对所有采购供应商就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被取消本项目采购资格。
六、采购供应商截止受理时间:所有采购供应商文件应于2019年9月18日18: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光明区光明商会大厦19楼应急管理局1905室马观荣收),邮件以寄到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答疑事项:2019年9月18日18时(北京时间)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八、组织评审:
1、定于2019年9月19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商会大厦19楼应急管理局1928会议室组织开展供应商评审。
2、采购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方式。
九、招标结果公示:2019年9月20日至9月22日;
十、如果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商会大厦19楼应急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07 传真电话:0755-88211812
咨询电话:0755-88212069。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应急和抢险救灾服务项目公开采购需求文件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