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办事处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批量招标说明
一、项目名称:光明办事处辖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批量招标(2016-2017年度)
二、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
三、招标单位:光明办事处经发办
四、本项目概况:为改善辖区农产品市场交易环境,提升辖区市容环境水平,根据《光明新区城中村安全整治工作会议纪要》、《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按一市场一方案的原则,组织实施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环境优良、配套完善、设施先进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五、项目主要内容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新区要求,从办事处预选的3个设计单位中选用一个,按照一市场一方案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设计方案。
六、资金来源:新区财政补贴
七、招标内容: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标,抽签定标的方式组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备选库名录,共选取3名,即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将获得招标单位(2016~2017)年度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每个市场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6万元(收费标准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设计完成后按实结算,总费用不超50万元)的施工图设计业务承接资格(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延长此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八、设计服务要求:
1、按照《光明新区及光明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设计工作。内容有:现场踏勘,收集分析研究已有资料,制定纲要,经过分析论证、综合评价,提交初步设计报告以及按照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提交设计产品。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图纸、工程数量表及按合同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施工过程服务等。
2、设计人应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成果质量,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
3、设计人所做的设计工作应当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失误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发包人的工程费用增加的,设计人应赔偿损失。
4、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设计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说明的条款。
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设计工作,不得将中标工程转让或转包给他人进行设计。
6、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提供委派本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料(包括企业资质,主要参加人员名单,身份证件,职业资格证书等)。
九、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抽签定标(大号中标)
十、企业资质要求:
1、在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2、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设计师资格;
十一、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提供资料:
1、近3年(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在光明新区内承
接过2项及以上的同类工程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
工程设计工作;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业绩证明(合同)等;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提交的资料复印件等均需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十二、其他说明:
1、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完全同意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
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应在报名前仔细研读并了解招标说明的全部内容;
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要保证一次性提交完整、真实、可靠和符合实质性要求的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本次招标定标采用抽签定标法,大号中标,即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抽签会进行公开抽签,并根据抽到号码由大到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排序第1名至录取名额的投标人即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若最后入围者出现两名及以上重号情形,且超过录取名额的,则对此重号者加一轮抽签,并按抽到号码由大到小对此重号者进行排序,排序靠前的即为入围者(抽到号码只在本轮有效),以此类推;
6、本次招标若出现合格的投标人少于录取名额时,招标人可视情况有权决定是否重新组织招标或者进行补录招标。如取消该次招标或者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将不承担因此而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7、本次招标仅限于《光明办事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并不对应具体的工程,进入预选库的企业在本使用周期内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承接到该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项目,在承接具体项目时需按《光明新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方案》和《光明办事处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执行。
光明招标办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