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公推竞选内设机构正职
区法院立足队伍建设现状,引入竞争机制,对缺位的内设机构正职职位实行公推竞选。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7名优秀干部从众多参与者中脱颖而出。
一是立足“公”,着力营造公开透明民主公平选人用人环境。区法院100多名干警全体全程参与公推竞选;考评会实行大评委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区人大、纪委,区委组织部、政法委,区法院干部和人民陪审员、法官代表共18人组成考评组对人选进行综合评价,拟任职人选由区法院党组集体酝酿讨论决定。二是突出“竞”,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选人用人机制。严格依照资格条件,确定出符合条件的70名干警供民主推荐,院全体干警按竞选职位1:2的比例差额推荐考察人选;依照差额推荐结果,按职位名额1:3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实行差额考察;召开考评会,由考察对象作竞选发言,考评组根据考察情况和竞选发言情况进行投票,按职位名额1:2比例差额确定拟任建议人选;最后由区法院党组差额票决出拟任职人选。三是坚持“严”,恪守程序规范操作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受理有关举报投诉,加强对公推竞选整个过程的监督,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公推竞选工作圆满完成,得到全体干警的认可。 (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