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维晓颜昭鑫厂房及配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
汕规直公示〔2013〕06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受理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申请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颜维晓、颜昭鑫(新津街道金港居委)
申请事项: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项目名称:厂房及配套
建设地址:高速公路西侧S2地块(58街区)
公示日期:2013年11月20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市城乡规划局直属分局(汕头市协华大厦11楼)查询。
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书面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 刘同志
查询电话: 88576609
监督电话: 88576605
附图附后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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