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星海华庭分店拟具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公示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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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根据《关于做好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社保函[2016]66号)的规定,经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我局拟定以下单位具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若发现以上零售药店有不符合《印发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3〕451号)规定条件或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可向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18日,时间10天。
联系方式:汕头市社保局医疗工伤管理科(88573352)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5楼。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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