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C2021013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汕湛高速汕头段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项目概况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汕湛高速(汕头段)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公告最下方的***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 月1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1-2021-02824
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汕湛高速(汕头段)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83,996.85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汕湛高速(汕头段)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1,083,996.8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汕湛高速(汕头段)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 月28 日至 2021年11 月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 月11 日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11 月11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办法:本项目不需报名,报价人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9时30分前到达评标室递交响应文件,逾期则不得参加报价。如有更正请留意本项目相关更正公告。
2.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务必先登陆https://gdgpo.czt.g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若发布成交公告时,成交供应商尚未完成省网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流程,导致成交公告无法在法定时限内发布,成交供应商将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3.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本项目只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安局
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联系方式:0754-88965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联系方式:0754-88179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华挺、刘祺浩
电话:0754-88965394、0754-88179796
***
委托代理协议.zip
SCC2021013-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汕湛高速(汕头段)道路交通信息化系统建设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doc
发布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