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8月29日上午,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重点传达学习区委书记张勇对“人大代表活动月”工作的批示精神,并研究2019年上半年任后监督有关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少雄,副主任杨钦星、刘晓杰、郭雁通、杨锦科、李一坚、林建忠出席会议。
在今年7月“人大代表活动月”期间,龙岗区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丰富多彩的履职活动,关注百姓需求,解决民生难题,取得了良好成效。对此,区委书记张勇给予充分肯定,并对龙岗区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会议指出,区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始终支持和保障人大依法履职。全区人大系统要认真落实张勇书记批示精神,按照区委要求,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地发挥人大各项职能作用,以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新担当新作为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龙岗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还研究了2019年上半年任后监督有关工作。8月1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2019年中任后履职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上半年工作报告。与会代表充分肯定区“一府两院”工作成效,并现场提出多方面的意见建议。会议审议了人大代表现场及书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其中针对区政府上半年工作报告,代表们建议加快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加快构建覆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快推行医疗分诊制度,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针对区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报告,代表们建议稳步推进繁案精审,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力度。针对区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代表们建议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履职监督的工作方案(试行)》,代表意见建议将转交区“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并在三个月内将意见建议汇总的处理情况书面报告给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