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下李朗工业区升级改造二期实施主体公示
龙岗区下李朗工业区升级改造二期位于下李南路与水官高速交汇处。根据该项目专项规划,二期拆除范围面积25303.8平方米(见附图),深圳市梓盛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了该项目二期拆除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确认工作程序》等有关规定,拟确认深圳市梓盛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原权利人、搬迁补偿安置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见附表)、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17年11月3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深圳市梓盛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龙岗区下李朗工业区升级改造二期的实施主体。
联系人:黄工 电话:28948276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8楼
网址:龙岗区城市更新局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下李朗补偿安置表(公示用表).xls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