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四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
南山法院、深职院、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记者 方俊鹏)
羊年伊始,深圳市喜迎开门红自2005年获评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开始,连续第四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月28日下午,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并正式公布了这一消息。记者还了解到,南山法院、深职院、深圳华侨城旅游度假区等单位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不同于一般的城市荣誉,它反映的是一个城市整体文明程度,需要城市发展各个领域都能匹配现代文明的需要,意味着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高度和谐。
南山区在文明再提升行动中,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建设制度化、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学习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市民出境游文明素质、营造良好文明风尚、优化公共环境、优化工作秩序 10项重点工作一一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南山区形成了文明城市创建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谱写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头并进的新篇章,在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据悉,2014年12月中旬,受中央文明委的委托,广东省文明委对全市公共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根据省文明委反馈的考察情况,深圳市市容市貌整体较好、主干道交通秩序较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覆盖较好、公益广告覆盖范围较广、市民文明素质整体较高。
何为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简称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举止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的含金量有多大?
每三年一届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犹如城市间的高考,有数十项严格的测评指标,因而被视为我国目前综合评价一个城市五个文明建设水平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