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深圳市2017年重大项目计划增补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属有关单位、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市发改委的正式通知,将开展深圳2017年重大项目增补工作,为做好我区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街道办、各单位及时通知有申报需求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登录系统申报。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列入2017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深圳市2017年重大项目申报条件》(见***)对行业导向和总投资的要求。
(二)申报项目须符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本)》等要求,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项目除外)。
(三)项目的建设能体现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要求,并且在所属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四)申报项目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放宽条件:
1、列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项目;
2、列入《深圳市实施东进战略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项目;
3、列入《深圳十大行动计划》的项目;
4、列入《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项目;
5、列入国家重大工程、省重点项目或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行动计划的其他重大项目。
二、申报分类
本次申报增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两类进行申报,以重大建设项目(含续建项目和新建项目)为主。
(一)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7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17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报2017年重大新建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除外,但须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已完成实施主体确认)等相关批准文件,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2017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7年重大前期项目。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办文窗口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网上填报。登录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b.gov.cn/,进入首页“在线申报”栏,点击“深圳市重大项目申报系统”,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申报系统首页“通知公告”、具体填写流程可查看申报系统首页右上角“帮助中心”;
(二)办文窗口申报。各项目单位网上填写完成后,须备齐以下纸质材料提交市发展改革委办文窗口申报:
1.申报系统打印的《深圳市2017年重大项目申报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单位编写的年度重大项目申请书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二)申报地点: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文窗口(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楼西厅3、4号窗口,电话:88125842 88125843)。
特此通知。
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15日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深圳市2017年重大项目计划增补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