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南山区保安服务预选供应商资格招标项目期限的通知
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按照《南山区政府采购预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南山区财政局和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联合开展了“南山区保安服务预选供应商资格招标项目”履约评价。根据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评价结果,经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延长8家预选供应商的服务期限至2021年2月28日(预选供应商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在有效期内,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安保服务且预算金额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须实施预选采购,采购相关要求按《南山区财政局 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关于2018年度南山区保安服务预选供应商采购的通知》(南府购〔2018〕40号)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通知下属法人单位。
特此通知。
***:2020年度南山区保安服务预选库供应商名单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南山区财政局 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