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未核发双证的渣土车三区内全天禁行
进入11月以来,交警部门集中警力、集中时间,持续开展了打击涉及渣土车及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统一指挥、联合执法、突出重点、集中整治”的原则,部署全市各交警大队开展工程运输车等货车专项整治。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派出专门力量深入施工工地实地开展基础摸排,对存在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和无牌套牌、非法改装等不符合安全标准车辆的单位,督促其落实整改。同时,划定通行区域,严格核发货运车辆市区临时通行证,明确工地名称和地址、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运输车辆等信息。对于车辆未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的,城管部门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准运证》,交警部门不予核发《车辆临时通行证》。对于未核发“双证”的渣土车,24小时禁止在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通行。
行动中,交警部门狠抓源头监管环节,严把货运车辆检验关,对存在加长、加宽、加高货厢栏板、非法改装、不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轮胎不符合要求、未喷放大车号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督促落实整改。
行动中,各交警大队狠抓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严处货运车辆无牌、套牌、超速、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不按规定装载、撒漏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6年1月以来,全市共查处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1.9万余起,其中,超载2967起、遗漏飘洒货物2060起、改型1600起、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7670起,放大号不清1520起,未粘贴反光标识231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