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沙办函〔2018〕100号关于宝安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154号建议的答复
陈成就(等11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单位实际,答复如下:
正如您们反映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现状与问题,电动自行车购置不受限制,超速行驶、违法载人、擅闯红灯、违规上路、逆行、违规载货、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普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登记造册管理工作必须由市交通警察部门登记。我街道无相关对电动自行车登记造册管理权限。近几年来,我街道在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如下:
一、在辖区内推进建设非机动车道
根据宝安交通运输局制定印发的宝安区2018年非机动车道建设计划,今年计划在我街道的南环路、西环路、环镇路、宝安大道(沙井段)、永和路(沙井段)等非机动车流量大、有条件的道路建设非机动车道。
二、开展“禁摩限电”交通执法行动
持续开展“禁摩限电”联合整治行动。一周至少开展3次行动,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五项禁令”及“六个一律”的规定,重点整治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三轮车。2018年以来,共查扣两轮电动自行车3847辆,两轮摩托车47辆,三轮摩托车254辆,纠正违章人数1597人次,。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点。从3月中旬起,街道在十个重点路口设立临时滞留4小时教育点,重点教育不戴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劝阻违反电动自行车“五项禁令”的违法人员,并登记其基本信息,要求其抄写交通法律法规、着绿马甲进行义务劝导派发交通安全宣传册、自觉佩戴头盔。据统计,近期(5月3日-5月8日),共要求违章市民抄写交通法律法规的人员1056人次、着绿马甲进行义务劝导的人员2358人次、派发交通安全宣传册1万余册,超过1050名市民在接受教育后自觉购买头盔佩戴。
二是通报电动自行车的违法驾驶员。建立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员的每周一通报制度,通报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并约谈违章人员较多的单位、企业、学校的负责人,督促各单位、企业、学校自主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截至5月9日,沙井街道共收到单位、企业自发起草的检讨书25份,违章人员撰写的交通守法保证书625份。
三是加强校园、企业交通安全教育。在学校周边显眼处张挂交通宣传海报及宣传横幅;计划深入社区、工厂、大型企业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200场及交通安全文艺汇演12场,讲座及汇演内容重点宣传电动自行车“五项禁令”内容。5月2日晚上,2018年交通安全文艺汇演在沙井街道京基百纳广场首演成功。
四是加强定点宣传和流动宣传。利用辖区内的中亚电子广场、西部义乌、京基百纳、明珠市场等10处广告LED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片,吸引市民观看。同时安排交通安全宣传车在主干道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巡逻播放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安全提示。据统计,日均流动宣传6小时,行驶里程23公里。
四、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近期,针对滴滴公司未经许可在沙井片区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且多次约谈无效的情况,5月4日至7日,我办组织辖区交警中队依法搜查回收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据统计,3天暂扣共享电动自行车809辆。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沙井的关注和支持,感谢您们的建议,我们将按照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好建议的***落实,同时也真诚地希望您们继续关注沙井、支持沙井,多提宝贵意见。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9日
(联系人:曾智灏 电 话:17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