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围绕南山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调控导向,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国有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推动南山区自主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6号)、《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39号令)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山区实际,南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了《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5年11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以下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成,电子邮箱:nsfzb@szns.gov.cn,
联系电话:26542145
***:南山区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南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