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保障局开展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
区劳动保障局开展农民工
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
为贯彻落实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总工会联合签署的关于开展全省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工作氛围,区劳动保障部门近期将集中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查活动。
区劳动保障局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活动,将其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推进“民心工程”的具体行动,成立了由何玉景局长为组长的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专项检查活动从6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一个月,具体分为宣传、专项检查和总结三个阶段实施。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企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用人单位有无收取职工押金、职工休息和休假及计发工资(含加班工资)是否符合法规、政策规定、妇女、未成年工劳动保护情况。
二○○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