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环保局迎宣言庆国庆加强环境保护制定工作方案
香洲区环保局迎“宣言”、庆国庆加强环境保护制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香洲区人民政府关于《香洲区迎国庆、世界经济发展宣言大会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以更加良好的环境质量迎接国庆和世界经济发展宣言大会召开,香洲区环保局配合区政府其它职能部门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同时,更进一步加紧我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加大环境监督力度,保持良好的环境质量。结合香洲区环保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全面展开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手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持我市“蓝天、碧水、青山”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以凸显地域文化特色和城市风貌来迎接世界经济发展宣言大会的胜利召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为使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香洲区环保局迎国庆、世界经济发展宣言大会环境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依兰
副组长: 申振军(办公室)
黄晖(监察大队)
普智晓(报建股)
容锦(监测站)
成员:文良云(南屏镇)、余建新(唐家湾镇)、罗东海(湾仔办)、杨祖成(狮山办)、张喜玲(翠香办)、司徒明(拱北办)、张世红(吉大办)、朱朝福(香湾办)、孙勇(梅华办)、钟闻远(前山办)、罗文君、王铎、杜青群、袁伟、关群顺(环保局)
领导小组下设法规、监察、监测三个专责小组,分别由办公室、监察大队、监测站负责人牵头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三、时间安排及范围
时间:8月25日至10月7日
范围:香洲辖区管理的工业企业,餐饮、加工、维修等服务业,以及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内污染源。
四、工作内容
(一)严把项目建设审批关,防止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
1、对新建项目严格把好审批关,对选址不适当、布局不合理、污染严重、资源能源消耗大、生产能力落后、污染防治措施力度不足的项目严格把关,做到从源头上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2、对选址合理、可能对环境造成较大或重大影响的项目严格规定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相应的报告表或报告书,并使建设项目确实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投产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
(二)加大环境管理力度
1、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从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需要出发,对布局不合理、能源资源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的产业和产品实行“关、停、并、转、迁”等措施。
2、加强环境管理自身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做好廉政建设,切实按照法规和政策进行监督管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三)加大环境监督力度
1、加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珠海市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宣传环保法律活动月行动方案》的规定,彻底清查、清理整顿我区违法排污、生产工艺落后、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污染严重的行业,避免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加强区管排污企业环境监督,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切实落实污染物排放申报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照总量控制要求,加强和完善污染物排放的申报和许可证发放管理;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人员素质,坚决杜绝企业有设备不运行、偷排漏排现象发生;健全环境监测制度,提高监测水平,实现区管排污企业全面达标排放。
3、加强畜禽养殖场监督管理,确保规范化养殖。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使其严格执行“三同时”、排污申报、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和污染限期治理等;对违法经营、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城镇居民密集区的养殖场采取关闭取缔,对缺乏环保审批、没有监测的限期补办,引导其采取科学养殖,实行综合利用,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减少污染物和污水的产生,保持环境整洁。
对于市管规模畜禽养殖场,香洲区环保局配合协调市加强管理。
4、加强保护饮用水源,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兴建排污口,排污企业、畜禽养殖场等,确保我区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1、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对群众举报的污染事故和污染问题,加大处罚力度,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2、建立环境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遇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下一级部门要迅速上报,若发现隐瞒事实,依法处理。
3、建立应急处理制度。对于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三个专责小组立即开展工作,做好取证、调查、速报、处理等工作。
4、建立值班制度,在会议、国庆期间,保证有专人值班,并有领导在岗带班。
五、工作方式
(一)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各专责小组在局领导的统一领导下,按不同职能分工协作,加强环境管理、环境监督,确保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实施。
(二)各行责、做好本职工作
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行其责,做好本职工作,保持优美、良好、高质量的环境,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三)明确组织协调工作
局属部门负责组织各项具体工作,各镇、街环保办、城管办配合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六、宣传报道
在整项工作中,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