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民政局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活动的通知
区各相关单位,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开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市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罗湖区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在罗湖区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
二、时间安排
2021年7月至9月30日
三、主要任务
(一)减免收费额度。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各行业协会商会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降低收费标准。各行业协会商会在统筹考虑会员企业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自身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一批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切实防止过高收费。
(三)规范合法收费。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会费标准不得超过4档,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制定、修改会费标准必须按照程序经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并将修改会费后的新章程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要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对政府定价管理的,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公开收费标准,进一步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规范评选评奖。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2012〕2 号)关于“未提出申请或者申请未予批准的,一律不得继续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定,对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坚决禁止行业协会商会借建党百年之机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维护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持续深入推动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见效,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全面清理自查。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标对表活动要求,围绕自身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对自查发现的违法违规收费问题,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退还违法违规所得。行业协会商会在抓好违规涉企收费基础上,对自身是否存在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违规举办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和研讨会活动等情况要进行全面摸排,严格规范自身行为。
(三)加强指导监管。请各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管理(指导)部门专门研究部署、开展走访检查,积极指导行业协会规范收费、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督促行业协会商会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区民政局将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抽查检查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形成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总结“我为企业减负担”活动的开展情况,于8月31日前将盖章扫描的活动总结报告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2)发至电子邮箱lh_mzshzz@szlh.gov.cn 。
***:1.罗湖区行业协会商会基本信息表.docx
2.罗湖区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活动情况统计表.xls
罗湖区民政局
2021年7月5日
(联系人:陈***,联系方式:256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