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态补偿机制9年累计发放135亿元
7月21日,由环保部宣教司组织的中央媒体采访团一行来到深圳,采访报道我市实施生态补偿机制的经验和做法。在下午举行的“深圳生态补偿机制媒体座谈会”上,深圳发改委、人居委、财政委、大鹏新区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做了介绍。会上透露,我市通过9年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累计发放生态补偿补助资金13.5亿元,直接受惠原村民16652人。接下来,深圳生态补偿机制将继续施行。
2005年,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划定生态控制线,截至2013年年底,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总面积达973.24平方公里。据大鹏新区管理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一直对大鹏半岛实施生态保护政策,划入生态控制线的土地达222平方公里,严格限制开发建设。原农村集体土地和山林限制开发,集体经济难以发展,农村集体土地、山林等资源性资产在增值方面做出了牺牲,导致村集体经济欠发达,原村民无法享受到改革开放后深圳高速发展应有的成果。
2007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大鹏半岛保护与开发综合补偿办法》,明确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大鹏半岛原村民发放生态保护专项基本生活补助,从2007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每人每月500元。2011年,市政府五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作出了继续执行生态保护专项补助政策的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每人每月1000元。2015年1月,为促进当地原村民继续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自2014年起延续大鹏半岛按原有生态保护专项补助政策,继续向原村民以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生态保护专项补助。通过9年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3.5亿元,直接受惠原村民166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