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0210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珠人社案〔2021〕51号
张金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创新创业政策的提案》(第20210041号)收悉。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创业就业导师库和健全创业就业培训体系的问题
我局认为,该建议对提高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很有帮助。近年来,我市着力抓好这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创业导师库建设。坚持“自愿参加、公益服务”原则,按照专业、行业合理配置,面向社会公开选聘82名珠海市创业导师,涵盖高校、科研院所、创业基地、投融资机构、职业经理人、技术专家等不同领域专业人士。同时,充分发挥创业导师的积极作用,根据创业者需求和创业服务活动需要,组织创业导师为创业者提供企业诊断、项目评审、培训授课及其他创业活动等创业服务。二是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2020年,共组织30人员参加网络创业师资培训。目前,全市已建立了140人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并由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统一优先选派具有企业管理实践经验或创业(含网络创业)经历的导师为创业者授课,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开展创业指导进高校活动。组织成功的创业人士、创业导师进高校,大力宣传创业扶持政策,讲解创业形势,剖析创业案例,培养大学生创业激情和创新能力。2020年,共为在珠高校开设线上创业讲座或创业项目辅导17场次,累计培训大学生超过2千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创业导师库、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吸纳有实践经验的创业者、职业经理人和其他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对创业者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二是大力开展创业指导进高校活动。组织成功创业人士进高校,与高校毕业生进行互动交流,鼓励科学创业、理性创业,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创业力量。鼓励和支持建立创业类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社会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商事注册、税务登记、代理记账、人事代理、项目推介等专业中介服务。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创业服务力度,充分发挥高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力量,实现社会创业资源的整合优化。
二、关于整合创业就业政策方便创业者查询和对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援助“的问题
我局认为,该建议有助于提升我市的创业就业服务水平。2020年11月,我市出台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珠人社规〔2020〕3号),同时发布《珠海市就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珠海市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并通过市人社局网站、珠海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宣传,方便创业者查询。同时,我局于2020年12月印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在珠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政策清单的通知》,请在珠各高校协助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增加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新闻媒体、珠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刊登和推送的次数。二是充分发挥高校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拟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适当给予高校一定的经费支持。三是根据高校和注册登记部门提供毕业生和创业者的手机号码,探索开展政策精准推送服务。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让更多创业者充分利用好就业创业政策实现就业创业。
三、关于高校毕业生补缴社保费导致无法享受创业补贴政策的问题
我局认为,该建议有利于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目前,该问题已得到解决。2020年11月25日,我市出台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珠人社规〔2020〕3号),对《关于印发珠海市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9〕150号)有关内容进行了完善,修改为“补录就业登记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时段不纳入补贴计算时段内,不给予相应补缴期限内的各类就业创业补贴。”即非补录就业登记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时段,可以按规定给予各类就业创业补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