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深圳市2014年度第一批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深卫计中医〔2014〕5号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深卫人中医〔2013〕58号)文件精神及深圳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对2014年度深圳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评审的结果,2014年度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二批公布,现将深圳市2014年度第一批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将项目信息公布,并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学习。
二、请各单位于2014年2月28日前到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302室将项目申报表取回存档。
三、项目主办单位要加强对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管理:
(一)必须严格遵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学时、所授学分,不得任意增删申报表中的项目内容。
(二)项目在举办前2周,主办单位应将举办项目的通知、日程安排等相关资料报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窗口进行登记备案。
(三)项目在举办后2周内,主办单位要将教材、总结、试题、日程表等报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进行审核。对于没有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及未按照审批的项目编号、名称、内容、学时、学分举办的项目不予审核通过。
(四)如无正当理由未能如期完成项目举办的,将停止下年度的项目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 赵洋 25508431,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25162454)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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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4年度第一批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