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获批实施2020年常住人口270万城镇化98
1月28日,***批准同意《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明确了珠海的城市性质、发展规模和任务,并对珠海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珠海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批复指出,珠海是我国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滨海风景旅游城市,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总体规划》是指导与调控我市发展建设、保护和管理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是指导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各层级规划的法定依据,是城市规划参与城市综合型战略部署的工作平台;《总体规划》的批准实施,必将对珠海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12日,珠海市住规建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批复以及《总体规划》编制和核心内容等相关情况。
《总体规划》文本共分16章,195条,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空间布局、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城市特色和整体城市设计、城市更新、地下空间、海岛与岸线保护利用、旅游发展、远景构想、规划实施等方面,内容十分丰富。
据悉,在延续30多年追求“宜居”的城市目标路程中,新版《总体规划》在城市性质与规模、城市空间结构布局、城市交通绿色出行等方面均与第四版有所不同。
核心内容
指导思想
关键词:国际宜居城市
据介绍,本次《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和国际宜居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与公共政策属性,推进经济社会的深化改革与制度创新,促进资源的集约利用与优化配置,全面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发挥珠海作为经济特区的先行示范作用。
规划理念
关键词:绿色低碳 生态宜居
珠海市住规建局总工程师高磊介绍说,本次《总体规划》延续了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思路和内容,但更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在“蓝色珠海、科学崛起”的发展战略部署下,围绕“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城市总体定位,突出了珠海的绿色低碳、生态宜居的城市特色。
特色一:坚持生态优先。优先划定生态空间和城市开发边界,实施资源环境底线,明确规划期末生态控制线区域面积不低于全市陆域面积的53%,构建自然与城市相融的生态区布局。
特色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推进人的城镇化,建立全口径的人口管理与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构建统一的城乡地域空间管理体系,实现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生活品质的趋同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特色三:坚持节约集约。逐步降低人均建设用地规模,从新增土地供应转变为落实未建存量用地为主;促进用地增长与经济发展紧密关联,防止用地无序低效扩张,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城市性质:
关键词:核心城市
此次珠海的城市性质由第四版总体规划的“国家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亚热带海滨风景旅游胜地”调整为“国家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滨海风景旅游城市”。
高磊解读说,从“珠江口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到“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体现了珠海城市地位的变化和国家给予的期望。此外,在城市性质方面也将原来的“亚热带海滨风景旅游胜地”调整为“滨海风景旅游城市”也意味着珠海承担的责任更大,要实现的目标内容更为丰富。
高磊说,根据这一性质,珠海未来将继续深入发挥国家经济特区的作用,并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增强高端要素聚集发展功能和创新发展能力,担当“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强化区域合作,依托海洋资源优势,构建科学发展、生态文明、区域引领和创新“一国两制”的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珠海将打造具有国际影响的、以休闲康体度假、海洋海岛生态旅游、会议会展为特色的国际性商务旅游度假和风景旅游胜地。
城市规模:
关键词:270万人
《总体规划》在对珠海经济发展和用地布局的研究论证后,按照“全口径的人口管理与基础设施配套适度超前、预留弹性”的理念和原则,对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进行了优化和调整。确定2020年珠海市常住人口规模为27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98%;城市(镇)建设用地控制在315平方公里。
高磊表示,“270万”这个数字比第四版总体规划增加了30万。目前全市常住人口160万人,到2020年还有6年时间里还有110万的空间,做出此指标是根据一系列经济社会产业等数据测算出来的。
《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珠海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公里以内。
对此高磊表示,珠海主城区人口密度大,开发强度高,根据主城区“双增双控”的原则,今后将主要增加基础服务设施,控制人口增长和开发强度,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未来新增人口将主要向西部新城引导。
四大格局
据悉,本次《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7827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72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6103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由香洲城区和南湾城区组成,总面积约190平方公里。
一句话,到2020年,珠海将在全市范围进行城乡统筹、城市与产业的统筹,打造生态、交通、产业、城镇空间四大格局。
生态格局:
生态控制线区域面积不低于全市陆域面积的53%
《总体规划》遵循生态优先理念,明确要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促进城市生态功能改善,全面实现生态城市建设的目标。
高磊介绍说,《总体规划》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先天资源”,构建城市“蓝绿系统”,生态控制线区域面积不低于全市陆域面积的53%;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4408公顷。
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开发边界是基于生态红线和城市合理发展形态下的建设用地选择区域,可以有效防止建设无序蔓延。结合生态承载力,确定珠海市域远景开发边界面积约600平方公里。
到2020年,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6%,森林面积达到60000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50%,绿化覆盖率5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8平方米。
交通格局:
以公共交通为导向指引城市开发建设
《总体规划》中明确,要构建与泛珠三角西部、珠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密切联系,辐射中山、江门,沟通港澳,高效便捷的珠江口西岸对外门户和区域交通枢纽。大力协调区域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实现多方式的对外交通衔接,提高海港、空港、公路、铁路和口岸的服务水平,促进区域交通一体化。
高磊表示,珠海山海相拥、陆岛相望的城市组团特点,也为城市交通带来了相应的建设难度,到2020年,全市交通建设将积极贯彻TOD发展理念,以公共交通为导向指引城市开发建设。
据悉,《总体规划》中首次明确,在全市域范围内构建以中运量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方式为骨架,地面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等其它交通方式为补充的线网等级清晰、枢纽换乘便捷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2020年,实现机动化公交分担率50%,公共交通占全方式客运比例的30%以上。
同时,大力发展和提倡慢行交通,构筑与城市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良好衔接,管理有序的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慢行交通系统,规划绿道网总长度1003公里。
产业格局:
形成特色鲜明、集聚发展的产业总体布局
《总体规划》明确,要围绕“三高一特”产业体系,构建三大引擎与两大特色功能区,形成特色鲜明、集聚发展的产业总体布局。其中,
三大引擎:
(1)高端服务业功能区(引擎):依托中心城区、横琴新区,对接港澳,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主要承担行政办公、金融保险、商务会展、商贸物流、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功能。
(2)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引擎):依托唐家湾科教城,发挥高校密集的禀赋优势,重点发展软件信息、集成电路、移动互联网、智能电网、物联网、生物医药、新材料、3D打印等高新技术产业,辐射整个珠江口西岸。
(3)高端制造业功能区(引擎):结合机场、港口,依托西部多个新城地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智能家电、航空产业等高端制造业,辐射整个西江流域以及粤西地区。
两大特色功能区:
(1)海洋经济特色功能区:依托特色海洋资源,重点发展海洋旅游、海洋高科技产业、海洋物流、海洋渔业、海洋工程装备、绿色能源等产业,建设万山海洋产业基地,并进一步整合东、西部海岛资源,强化海岛特色,打造海洋强市。
(2)生态农业特色功能区:依托生态农业资源,以莲洲生态保育基地、斗门生态农业示范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为核心,重点发展特色种植、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构建特色与休闲农业基地。
城镇空间格局:
横琴新区与中心城区“并驾齐驱”
《总体规划》遵循历版总体规划城市空间组团结构的发展思路,明确要延续珠海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与新形势下珠三角构建世界级城市群的区域空间结构相适应,借助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等跨湾通道的建设机遇,未来形成“面向区域、生态间隔、多极组团式”的空间发展模式。
此轮规划的一大特点是,在规划期内,减少空间层级,加强中心城区、横琴新区与新城的空间联系,建立由“中心城区和横琴新区-新城-中心镇”构成的渐进式、集约组团型城市空间结构。各城市组团间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互动式发展格局。
“此次由于横琴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政策优势,加之广东自贸区的批复,横琴未来在珠海的引擎作用更加凸显,为此,规划中将横琴新区与中心城区放在城市空间的同等重要的位置。”高磊说。
中心城区和横琴新区:包括由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组成的香洲城区,由南屏、湾仔、洪湾组成的南湾城区以及横琴新区。
新城:包括重点发展的西部生态新城和周边各具特色的科教城、海港城、富山城。
中心镇:外围地区的重点镇,分为生态型中心镇(莲洲镇、白蕉镇、斗门镇和乾务镇(富山工业园以外部分))和海岛型中心镇(桂山镇、万山镇、担杆镇)。
规划建立与空间结构相匹配的城市中心体系,规划三级城市中心体系为:两个市级中心(拱北-吉大中心、十字门中心);4个区级(片区级)中心(新香洲中心、金湾中心、斗门中心和后环中心);14个城市组团级中心(包括中心城区的三溪、九洲商贸、南屏、洪湾,横琴,各新城内的北站、金鼎、白蕉、新青、红旗、三灶、平沙、南水,斗门镇)。
公共服务设施按市级、区级(片区级)、城市组团级三级配置,形成与现代化中心城市相匹配的格局,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全面提升生活品质。
□ 相关背景
据悉,在刚刚获批的这一版城市总体规划之前,珠海在30多年间先后组织编制了四版城市总体规划。
12日,高磊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在历版城市总体规划的引领下,珠海一直将“宜居”作为城市追求,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塑造出山海相拥、城田相间、陆岛相望的城市风貌,走出了一条不一样的科学发展之路。目前,珠海是珠三角生态环境最好、土地开发强度最小、低端产业集聚最少、人群密度和素质最均衡的城市之一。
缘何进行第五版总体规划的编制?高磊解读说,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年限为2001年至2020年)从2003年5月获***批准实施至今已有十余年。但2008年以来,随着港珠澳大桥、广珠铁路、珠三角城际轨道等区域交通网络的建设,横琴新区设立并作为粤港澳深化合作的新平台,珠海经济特区扩容,高栏港经济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西部生态新区开发上升为省级战略等利好因素,珠海的战略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性质和发展定位已难以适应新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产业要素集聚能力不强、市域城镇空间体系失衡、交通末梢地位亟待扭转、土地利用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这些也需要在今后的城市规划建设中逐步有效解决。”
因此,面对发展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要求,珠海适时启动了城市总体规划的修订工作,并于2012年4月获***批准进行该项工作。(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