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珠海市2014年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和第三届中国国际学生信息科技创意大赛的通知》(教电馆〔2013〕16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粤教电函〔2012〕28号)》文件精神,我市将组织参加此二项赛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为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仅允许参加高中组“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项目的评选)。
二、本次活动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类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类项目”)两部分。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本次活动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学段设立“评选类项目”和“竞赛类项目”。
三、结合第十五届全国、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我市将同时举办珠海市2014年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并推选出部分作品参加广东省第十五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活动的具体要求请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请各参赛教师仔细阅读《指南》(在省教育厅网站www.gdhed.gov.cn 、广东省基础教育网http://1.edugd.cn及广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竞赛与培训网http://jspx.edugd.cn上)后,按要求报送作品。
五、实施过程
(一)作品收集:
请以区或学校为单位,按下列方法上报参赛作品。
1.“校讯通”专项评审项目作品由参赛学生于至期间,通过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参赛作品。参赛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学校全称、学生姓名及教师姓名必须正确。因信息填报失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2.其余项目以区为单位报送作品,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请于前(以邮戳为准)将作品报送到市教育研究中心,过期取消参赛资格。
(二)评审和指导:
1、市级初评:对作品进行评审,选出120件作品参加复评。
2、市级指导:对作品进行修改指导,请各入选复赛的作品指导老师和参赛选手参加。
3、市级复评:对入围作品进行复评并选出报省评审作品。
4、作品上报:报送作品至省教育技术中心参赛。
六、报送要求
作品报送要求如下,凡不符报送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1、参赛信息填报要求:
参赛者需登录http://pingshen.edugd.cn/zp.asp,为每件参赛作品在线填报参赛信息,打印后由作者亲笔签名、第一作者所在学校盖章后,上报一式一份。同时包含参赛信息的“mol”文档(文档不需重命名,每件作品对应一个“mol”文档),在刻录本地参赛作品光盘时将此文档与对应参赛作品文档一并存放于同一文件夹。
2、电子文档材料报送要求:
(一)参评作品光盘。由各市负责将本市所有参赛作品集中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一式一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2014年第十五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XX市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学段组别+项目类别+作品名称”,内含参赛作品、 “.mol”文档、作者电子照片(jpg格式)等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电脑绘画、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作品(含专项)必须同时报送源文件,否则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二)第十五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报送作品清单。
3、纸质文字材料报送:
(一)第十五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报送作品清单。
(二)有作者亲笔签名及第一作者所在学校公章的参赛信息表,一式一份。小学、初中组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不超过2名(“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项目不超过3名)、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其中信息技术或电教教师不超过一名);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一名主要作者(“魅力岭南”学生DV创作项目不超过3名)及一名指导教师。由于全国组委会每件作品限报一位指导教师、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一位作者,省组委会推荐小学、初中组作品时将只报送第一指导教师,高中组微视频推荐作品将只报送第一作者。
除参赛信息表外,所有附表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
联系方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教育研究中心;邮编:519000;邮箱:53548708@qq.com;电话:2121303;联系人:代毅。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粤教电函〔2012〕28号)》
2、第十五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