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城中旧村改造更新项目一期13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供地公示
翠微城中旧村改造更新项目的规划方案和供地方案已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实施主体和地价已经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确认。根据相关规定,我局现将本次项目一期13#-2地块的供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珠海奥园华富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香洲区翠微西路北侧、明珠路西侧。
本次供地情况:
一、以协议出让方式向项目实施主体供地一宗:13#-2地块,为国有企业物业回迁安置地块,用地面积3341.9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商业用地(B2+B1),地块计容建筑面积12349.32平方米(其中:商务建筑面积≤9***7.5平方米,占比约78.12%;商业建筑面积≥2701.82,占比约21.88%),容积率为3.7。该地块北侧与13#-1地块南侧共墙设计。
二、项目公配情况(含“补公”用地)以《关于香洲区翠微城中旧村改造更新项目规划方案(控规修改)及供地方案的批复》(珠香府复〔2020〕73号)为准。
地价款:1,601,980,948.55元(包含项目一期供地更新应收地价款336,637,983.65元和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方式应补地价款1,265,342,9***.9元)。该地价款已在出让该项目一期1#-1、12#-1、14#三个地块时约定计收,本次不再重复计收。
土地使用期限:协议出让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自本项目供地方案批复之日(即2020年9月26日)起算商务40年、商业40年。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9日。
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将书面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香洲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一楼市自然资源局香洲分局窗口(地址:香洲区翠景路112号;窗口咨询电话0756-2656080;香洲分局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756-8813033)。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