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江州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9月13日发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4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江州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江州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江州区户籍;

(二)持有江州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持有江州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驻江州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权限

(一)负责认定江州区辖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一)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2月15日。

(二)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1年11月5日—12月1日。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的每个工作日上午8:00 - 12:00,下午15:00 - 18:00。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若为2021届公费师范生或教育类研究生,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申请人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该部分毕业生所在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有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应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持有该医院体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体检要求如下

1.江州区申请人员统一到崇左市人民医院体检。

2.申请人不在指定医院体检的不予受理。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清晰的《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检查上传《个人承诺书》是否清晰完整的办法:申请人网报成功后,自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打印预览”检查上传的《个人承诺书》是否清晰完整,如预览时发现有不清晰或显示不全的问题,应对《个人承诺书》图片做适当调整再按照之前的操作重新上传《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点安排。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确认点公告的时间持相关审核材料到崇左市江州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不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江州区新华路6号,江州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7829307

3.现场确认审核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清楚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对应材料:

户籍在江州区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持有江州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驻江州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含相关体检报告单)原件(见***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已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现场提交。

(三)资格认定。

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者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按照所在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还须核验学历证书。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江州区防疫防控指挥中心要求,申请人到确认点进行现场认定时,需做好个人防疫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

七、其他事项

(一)认定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规范操作,依法认定,保障申请人权益。要在全区系统开放时间段内统筹安排辖区内认定工作时间,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耐心解答社会询问,保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各级机构在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系统使用人员须实名备案,使用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须报自治区教育厅登记,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信息安全。

(二)根据公安部等12部出台的《关于印发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避免出现申请人有犯罪情况纠正认定结论情况。港澳台居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申领崇左市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证明的函件。

(三)认证机构要加强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认真做好认定数据的核查清理工作,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却误生成证书编号的数据,应在本批次认定结束前在系统内及时取消其证书编号。同时,认定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须参照信息系统内报名数据申领数量,打印证书前要做好测试,杜绝非正常损耗。

(四)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咨询电话:0771-7829307;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崇左市江州区教育局

                     20211015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社区老年人协会变更登记的公示
  2. 大鹏新区2020年16月应急管理形势分析
  3. 全国上半年处分乡科级干部38万人一般干部44万人亮剑群众身边微腐败
  4.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公告
  5. 公共事业局转发关于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复评结果的通知
  6. 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开展辖区化工医药企业核查
  7. 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组织开展规划土地监察执法业务培训
  8.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为辖区两家企业提供现场咨询和服务
  9. 大鹏新区残联组织100余名残疾人进电影院看电影
  10. 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赴深圳国际生物谷坝光核心启动区指挥部办公室交流工作
  11. 大鹏办事处党校开展不忘初心再扬帆牢记使命立新功主题微党课下社区活动
  12. 光明区政协领导赴马田街道隔离酒店开展督导慰问
  13. 龙湖区召开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推进会
  14.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赴我区大仟里商业综合体开展现场调研工作
  15. 2022年4月23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6. 2021年10月23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7. 新湖办事处安全生产大巴进企业
  18.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开展消费维权暨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
  19. 液化气罐危险在哪儿
  20. 光明新区城管局张清明局长率队行走光明查看社区综合环境提升试点项目现场进度
  21. 大鹏新区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大鹏新区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2. 大鹏新区2020年15月应急管理形势分析
  23. 大鹏新区坝光开发署2021年7月公开招聘5名编外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及考试事项公告
  24. 大鹏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召开人大附中深圳学校(九年一贯部)二期建设工程——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座谈会
  25. 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东渔社区举办826全国律师咨询日暨民法典知识讲座
  26.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举办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业务培训会
  27. 大鹏办事处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28. 南澳中心幼儿园师德师风培训活动
  29. 大鹏办事处多举措紧抓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30.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购买专干专辅等183人劳务派遣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31. 中国梦劳动美寻找美好留住瞬间摄影大赛在龙湖区圆满落幕
  32. 龙湖区组织收看收听全省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经验交流视频会
  33. 光明区公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购买2019年度公务车加油服务预选供应商资格入围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3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4 00:05:13
  35. 珠池街道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
  36.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大鹏新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申请的通告
  37. 大鹏新区举办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培训班
  38.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关于同意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社区阳光义工协会变更登记的公示
  39. 光明区凤凰街道举办优化亲职教育专题辅导讲座
  40. 关于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权属调查及分宗定界表((2020)深新鹏调字第1号)等相关信息公示
  41. 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召开行业2021年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
  42. 光明新区食品安全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43. 大鹏新区政法办召开新区实有人口信息核查与采集工作专题会议
  44.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开展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申报项目初步审查工作
  45. 省人大代表省商务厅(口岸办)一行到大鹏新区调研国际游艇旅游自由港建设工作
  46.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赴重点工业企业走访调研
  47.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鹏大队开展猎虎整治行动
  48. 大鹏新区安委办组织召开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
  49. 大鹏新区召开2019年反恐禁毒工作部署会议
  50. 天兔渐离新区领导实地调研检查各易涝点情况
  51. 龙湖区组织收听收看全省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52.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王母社区老年人协会变更登记公示
  53. 光明区财政局赴区财政评审中心国库支付中心检查指导工作
  54. 与宪法同行走法治之路——新津司法所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
  55. 满京华云曦花园项目进展情况
  56. 光明新区取消暴雨橙色预警防御形势平稳有序
  57. 清拆违法建筑服务项目中标公告20151223091544
  58. 光明区新湖街道2021年度党员服务集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59.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举办乐享艺术生活2019年文化艺术培训展演
  60. 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10月安全生产一般违法案例简报
  61. ***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
  62. 广东今年高考提前60分钟进场无粤康码不予打印准考证
  63. 光明公安分局召开***大督查迎检工作协调会
  64. 大鹏新区20202021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65. 大鹏新区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会
  66. 大鹏办事处布新社区开展阳光家庭亲子互动活动
  67. 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组织学习关于做好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68. 大鹏中心小学语文单元整体教学研讨会
  69. 大鹏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夏东同志率队赴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东部大队调研
  7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马田街道办事处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4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71. 龙湖区水务局召开鸥汀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会
  72. 光明新区部署夏季登革热防控及灭蚊工作
  7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葵涌办事处葵新社区统建楼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公示的通告
  74. 关于2021年大鹏新区人才发表学术论文奖励拟发放人员名单的公示(第六批次)
  75. 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又一温馨家园成立——新津街道社工站(点)顺利挂牌
  76.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白沙湾公园游客服务中心的公告
  77.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78. 光明荔山公园日常管养及清洁服务中标公告
  79. 光明区公明街道政法办购买道路交通整治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80. 关于参加2020深圳本地生活吃喝节活动的通知
  81. 上码头进渔家——南澳办事处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82. 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汛期应急保障能力
  83. 大鹏办事处劳动办开展金沙湾片区建筑工地专项联合检查工作
  84. 大鹏新区网格中心到各办事处开展调研高标准布局新一年的网格管理工作
  85. 什么是指标生分配指标生如何录取
  86. 关于公开征集硕泰路(公常路楼工环路)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单位的公告
  87. 光明新区安委办强化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督查工作
  88. 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21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的公告
  89.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十二年制)
  90. 市市场监管局光明局马田所三考食品安全保障圆满收官
  91. 光明区公明办事处青少年竞答禁毒知识
  92. 检验科设备F包中标公告201510221523
  93. 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与高射炮兵师第五团开展共联共建活动
  94. 2021年8月22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95. 光明区政协主席李世清带队到凤凰社区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活动
  96. 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2020年第三季度政府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结果通报
  97.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开展隔离场所消防安全培训
  98.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深圳市葵涌坝光股份合作公司非农建设用(201662F000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公示
  99. 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100. 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和有限空间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