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第十幼儿园规划设计条件变更事项公开展示的通告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申请变更第十幼儿园园舍拆除重建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罗湖区沿河北路宁水花园内,现状已建成,用地面积3039.9平方米,已核发深规土许LH-2018-000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设计条件变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原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项目名称:深圳市第十幼儿园园舍拆建工程;用地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用地位置:罗湖区宁水花园内;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建设用地面积303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全部为教学用房;建筑容积率≦1.09;建筑覆盖率≦40%;建筑高度或层数:≦4层;建筑间距: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线:1.各边建筑退红线距离≥6米。2.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3.建筑高度、建筑间距、总体布局、日照等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建筑设计规范及相关幼儿园设计规范的要求。
备注:1.项目应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70%。2.项目绿化覆盖率≥30%。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严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4.该项目用地受让方的委托代理人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
本次变更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总建筑面积变更为3898平方米,全部为教学用房;建筑容积率变更为≦1.28;
增加备注5.“该工程位于规划新增中压管道范围内,建设单位涉及时应预留足够空间预设”。
增加备注6.“原深规土许LH-2018-000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
其余的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址: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博隆大厦5楼
(二)项目现场
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宁水花园内市第十幼儿园门口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uohu/
四、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调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位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8234653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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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幼儿园位置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