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省级以上媒体开展宣传合作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单位名称 |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名称 | 与省级以上媒体开展宣传合作 | ||
项目简介 | 宣传我市人才和创业政策,吸引更多人才来珠海创新创业,对人才创业政策、人才在珠创业成功案例进行解读宣传 | ||
项目预算金额 | 75000元 | 项目实施时间 | 2017年8月至12月 |
项目采购公告时间 | 2017年7月26日至8月1日 | ||
联系人: | 张***、赵*** | 联系电话、邮箱: | 2128775、2128799;fgk2128766@163.com |
采购说明 | 一、投标人要求 省级以上媒体,并且派专人负责对接、采编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开设专栏,每两周一期,共计13期,每期栏目文章字数为1000字以上;投放彩色版花13期,版花标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标方共同主办。 (二)宣传投放期满后中标方将往期刊登的栏目汇编成适用于印刷的设计电子版,并印制2500册交予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工作任务 (一)在省级纸质媒体设置人才创业有关专栏。 (二)采编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政策信息和相关动态,推出相关报道; (三)根据科室提供的素材进行内容编辑,及时进行报道。 (四)根据历次发布的栏目内容,汇编设计成适用于印刷的电子版,并印制2500册交予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专栏台账:根据当月专栏发布内容,制作专栏台账,含发布时间、发布内容、网址等,及时更新并汇总给人社局; (六)安排专人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负责采写编辑工作。
四、提交材料 (一)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二)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承接能力、优势; (三)服务团队基本情况; (四)项目实施方案。 以上材料请于8月1日17:00前提交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香洲区康宁路66号)1207号房,逾期不予受理。
五、综合评分标准 (一)承担项目能力(20分)。根据单位承接能力、资源优势等进行综合评分,优16-20分,良11-15分,一般6-10分,差0-5分。 (二)服务团队(40分)。根据服务团队专业水平、相关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优31-40分,良21-30分,一般11-20分,差0-10分。 (三)项目实施方案(40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创新性等进行综合评分,优31-40分,良21-30分,一般11-20分,差0-10分。
六、项目资金及支付方式 本服务项目费用75000元。分两次支付,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60000元,2017年10月31日前支付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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