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国初口腔诊所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付国初:
你提交的关于申请验收付国初口腔诊所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后,我局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和整改后复查,专家组认为该诊所符合口腔诊所的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付国初口腔诊所办理执业登记注册,核定项目如下:
(一)机构名称:付国初口腔诊所
(二)执业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人民西路121号101
(三)类别:口腔诊所
(四)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五)法定代表人:无
(六)主要负责人:付国初
(七)诊疗科目:口腔科
(八)牙 椅:2台
(九)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设置人:付国初
(十一)登记号:PDY72791-344030717D2152
二、要求该诊所的医护人员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并办理执业注册。加强聘用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安全。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三、请你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局领取该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此复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