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06〕135号(关于开展和谐劳动关系金秋行动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局以上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和谐劳动关系“金秋行动”指挥部定于11月中旬对各镇、街、园区企业开展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1月14日至15日。
二、检查内容:《从化市和谐劳动关系“金秋行动”工作方案》(从办[2006]49号)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三、检查要求:听取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开展“金秋行动”自查情况,并交书面汇报材料。
四、检查做法:查看建筑工地、饮食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三无企业”工资支付(包括加班工资支付)情况、劳动签订和履行、执行劳动时间、非法使用童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的资料;通知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已自查企业每辖区抽5个以上企业进行检查,凡是未自查的企业和建筑企业必检。
五、 检查组人员安排
第一组:吕田镇、良口镇、流溪温泉管委会、温泉镇
组 长:蒋琼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泗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范天山 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质监站工程师
钟小洪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科长
黄伟强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科长
龙彩云 市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兼联络员)
车辆: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第二组:街口街、江埔街
组 长:张从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宋跃平 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禤宏光 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兼联络员)
张理忠 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质监站工程师
黄满强 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科员
车辆:市建设局负责
第三组:太平镇、太平开发区
组 长:陆财根 市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高镜游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刘纯金 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主任科员
邝建华 市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联络员)
张锦财 市总工会科员
吴卫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车辆:市总工会负责
第四组:鳌头镇、明珠工业园、城郊街
组 长:曾培军 市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徐建华 市维稳及综治办副主任
成 员:张金汉 市建设和市政管理局主任科员
卓东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长
周永之 市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联络员)
赖贤夫 市劳动监察大队监察员
车辆: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六、其它事项
(1)11月13日下午3:00检查组全体成员集中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召开预备会议,布置检查工作。
(2)各检查小组定出检查时间安排,由本小组联络员通知检查单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行程以各小组联络员通知为准。
(3)11月16日下午3:00检查组全体成员集中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召开总结会议。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