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卫医催告2021006号公告送达(阳纯洪)
公 告 送 达
文号:番卫医催告[2021]006号
阳纯洪(性别男,民族汉,公民身份号码512***870,住址重庆市开县高桥镇***,联系电话182***091):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自2020年7月18日至2020年8月20日期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就你“非医师行医”一案对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40元及药品、器械,并处人民币59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你尚未履行本机关于2021年1月8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番卫医罚[2020]080号),也逾期未向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番禺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逾期未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机关现对你作出《催告书》。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60340元、加处罚款59000元缴至广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作出的行政决定的义务。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你下落不明、查找不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五十条,将本催告书(番卫医催告[2021]006号)实施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广州市番禺区卫生监督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田心大街32号)二楼陈述和申辩及听证室进行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 月 14 日
(联系人:耿俊领 陈静敏 联系电话:020-84701805)